关于消防安全的通报(精选3篇)
关于消防安全的通报 篇1
市委、市政府昨天对道外区委、区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月13日22时20分,道外区南马路原哈尔滨第一工具厂、现为北京万方新源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对外出租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700平方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中。
昨天,市委、市政府下发通报指出,发生这次火灾事故,暴露出道外区委、区政府没有认真汲取年初发生的“1·2”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深刻教训,存在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道外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火灾隐患实施全覆盖、无盲区的彻底排查,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消防安全的通报 篇2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市安委会昨天通报第五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消防安全执法、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会要求各区、各部门在今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6月14日,南山区安监局对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监控和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山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7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2.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抹机水、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5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3.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20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欧阳双文(个人经营,无营业执照)在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某空置宿舍楼一楼违法擅自储存天那水、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场扣押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7吨,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欧阳双文处以3万元处罚。
4.深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案
20xx年5月17日,光明新区安监局对深圳市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类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7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5.5万元罚款。
5.深圳市原料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5月24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储存松节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险化学品,同时,其储存场所电气设施、设备不防爆且未采取防静电、防泄漏和监测监控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8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
6.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7日,大鹏新区安监执法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储存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6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二、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xx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整改案
20xx年4月18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演练,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因该企业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区安监局于6月2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罚款。
8.深圳市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案
20xx年5月3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且危险化学品违法存放于非专用仓库内,其行为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7月1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3万元罚款。
三、 消防安全执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xx年5月18日,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将设在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桥工路三号A栋一楼的商场投入营业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于20xx年6月2日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罚款。
10.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7日,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平湖街道安监办对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实地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无水乙醇、油漆、白电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其行为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于20xx年6月7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张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
四、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
11.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
20xx年2月23日,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该公司1名员工重伤。经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9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蔡文士处以6万元罚款。
关于消防安全的通报 篇3
各中心:
为认真做好我台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及安全播出工作,2月13日下午,台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对台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用电设备较集中的广播、大型活动、网站、广电报、技术制作播出、网络传输、广告等中心,在用电、用气、用油,各种管线、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通道、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重点部位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检查,2月17日晚又对部分中心人员下班离开办公室后,是否关闭办公室内的灯、电脑、空调、饮水机、文印设备等所有电器设备的开关和插座电源等情况进行突击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各中心都能及时传达全台消防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通知精神,组织自查整改,对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安全播出等工作做了重点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防范预案,落实了安全措施和责任主体。办公室在全台安全工作会议召开的当天就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台印发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责任,并请后勤服务中心的专职消防人员讲解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广播中心、广告中心、网络传输中心主任或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心领导,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本中心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后勤服务中心专门召集本中心的专职消防员、物业公司经理及相关人员会议,就消防安全、安全防盗等工作进行了分析和部署。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安全隐患,主要有:广播中心:西二楼中控机房大屏幕后有海绵、柜子顶上有纸等杂物,窗外广告牌与墙壁间树叶、纸张、废拖把等易燃杂物较多。大型活动中心:600平米演播大厅的部分灯光、线路已超期使用,部分线路老化,演播厅周围、疏散通道杂物较多,已严重影响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疏散速度和人员疏散空间。网站中心:机房有纸箱等杂物。技术制作中心:塔三楼外环廊有纸、纸箱等易燃杂物,塔9楼杂物多,塔10楼机房凌晨2点至5点是关机状态无人值班,均存在安全隐患。网络传输中心:在台院内的塔二楼机房内有纸箱,塔外环廊有纸张等易燃杂物,办公室电脑接线板开关没有控制系统,且接线板开关附近纸箱、纸张等易燃物较多。在现场抽查部分人员使用灭火器材的情况中,除广播、技术制作、广告中心的人员较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外,上述其他中心都需进一步加强灭火器材操作、应急情况下的逃生自救训练,确实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2月17日晚,抽查节目编排、新闻、节目制作、广播、广告、网络等中心时,新闻中心记者三室有一充电器在木桌上充电,属不安全隐患,其他中心均关闭电器开关,拔掉电源,没发现违反规定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中心要迅速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各中心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抓好常态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播出,为我台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台消防安全检查小组还将对其他中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不定期对全台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抽查,请各中心认真做好准备。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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